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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覺得這篇文章很有趣

有個這樣的老公應該也是挺幸福的

但是我最在意的是那十點頂撞的權利

生子孩實在是好可怕的一件事啊。。。。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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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在廣播裡聽到 ,當孩子頂嘴甚至步入叛逆期時的因應之道做媽媽的總是嘮叨 ,

有一次已經高中的兒子不耐煩的頂撞了母親 ,母親氣得半死。

做父親的便約兒子一起出門散步。 兩人走了好久 ,父親一路上不發一語 , 兒子納悶。

一直到要進家門口時 , 父親拍拍兒子的肩膀,以男人對男人的語氣說 : 『等一下進去時 ,給我女人一點面子 !』

 兒子驚訝於老爸用哥兒們的語氣對他說話 ,並因男人跟男人之間的義氣 , 從此對母親畢恭畢敬的。

 所以 , 有的時候父親這個角色還是頗重要的 !

 當我的小孩頂撞我時,我想告訴他, 下列的事任選一樣,做到後,才有頂撞的權利:

1. 連續3個月每吃完一餐就須催吐 (孕吐)

2. 乳頭被別人吸到破皮達一個月 (餵奶)

3. 肚子塞一顆籃球達 10 個月 (懷孕)

4. 接受皮鞭抽打達 48小時 (生小孩)

5. 10個月不能喝冰水、咖啡、茶

6. 5個月睡覺不能翻身

7. 10個月不能出遊遠行,不能跑跳

8. 10個月不能生病,要不,生病不能吃藥

9. 至育嬰室把屎把尿一個月

10. 晚上睡覺每二個小時起床一次,清醒30分鐘達一個月

 寫完上述 10項,我覺得當娘的真不是人幹的。

想起一個高中同學他說:有一次頂撞母親,父親把他從椅子上踹下來,斥責他~

你媽是我捧在手心的寶,我呵護她,照顧她,對她輕聲細語,

你憑什麼對他大小聲!!!

我的同學再也不敢頂撞母親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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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邱小米

    流浪。是在帶著勇氣和放下牽絆那一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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